人民日报:“币圈”亟待监管“画圈”

作者:韩鑫

去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持续被炒作,价格暴涨暴跌,引发投资者哀叹、围观者唏嘘。近日,有媒体对虚拟货币市场进行跟踪调查,结果发现,一些比特币“矿场”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数据中心”的幌子疯狂“挖矿”,使得耗电量爆炸式增长。不仅如此,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人铤而走险,想方设法绕过金融机构风控进行投机炒作交易,累积巨大投资风险。从上游的“挖矿”,到下游的交易,问题横生的“币圈”亟待在监管上“画圈”。 

自从比特币问世,其价格起伏吸引财经圈的关注,以之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也逐渐“出圈”,走入大众视野。作为资本市场上一种新的投资标的,虚拟货币引发了资本竞逐。但如果缺乏足够的投资理性,很容易会诱导一些投资者为了赚快钱一哄而上,最终以被“割韭菜”收场。

人民日报:“币圈”亟待监管“画圈”

关于虚拟货币及其使用,相关部门早有认定。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通知提出,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仅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的相关投资和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开展专项整治。前不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再次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相关部门三令五申的提示和告诫,就是为了帮助投资者认清虚拟货币炒作背后的高风险,防止羊群效应下的盲从冒进。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应该说,在整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问题上,这样的态度是一贯、鲜明且坚决的。 

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对虚拟货币炒作零容忍,这不是没有原因的。近年来,尽管在政策重拳出击下,国内的首次代币发行(ICO)几乎肃清,但在巨大利益驱动下仍屡禁难治。有的平台把交易转移到海外平台,但发行宣传的主战场仍在国内,并想方设法绕过国内金融机构风控进行充值交易;一些没有实物依托、不具备应用价值的“空气币”,号称有远大“钱”景,实则无法兑现;有的甚至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吸收资金,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可能酿成更为严重的经济风险。整治虚拟货币,不仅要对投资者“敲警钟”,更要切断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参与虚拟货币市场交易的通道,从源头上浇灭相关机构助推虚拟货币的“虚火”。 

对虚拟货币炒作零容忍,就要不留可乘之机。整治虚拟货币,既要有章可循,也要铁腕执法,对涉嫌“挖矿”的企业发现一起、叫停一起,同时综合施策引导存量企业有序退出;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加整治的威慑力,打消一些平台的观望心态和侥幸心理。应该看到,虚拟货币绝非“一本万利”的投资品,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广大公众也应增强风险意识,甚至主动参与到整治中来。 

日前,内蒙古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公众可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等四类参与主体进行举报。相信,只要监管部门、相关平台和广大投资者齐抓共管、握指成拳,必定能形成整治虚拟货币炒作、守护好百姓“钱袋子”的强大合力。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信贷政策精准适应市场主体需要,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实效。

会议要求,金融系统要坚持大局意识,坚持稳字当头,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把握好度,不搞急转弯。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一是进一步服务好实体经济。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继续实施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稳企业保就业,大力支持普惠小微、乡村振兴、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发展。二是坚决防控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风险全方位扫描预警,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要维护股、债、汇市场平稳运行,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严惩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密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有效应对输入性通胀,加强预期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做好应对预案和政策储备。三是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动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回归本源,坚守定位,遵循绿色理念开展投融资行为。继续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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