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虚拟货币合法么?上海闵行法院回复来了!

昨日上海闵行法院公众号发文,事关一起比特币“WKJ”的案件,其中提到的“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具有可支配性、可交换性和排他性”观点,再次引起了币圈的热议。 

上海闵行法院认为,作为网络世界中的等价物,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桥梁联系作用,是一类特许的虚拟物,特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其获取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财物、精力等,具有交换意义上的价值,也属于虚拟财产。

只要关于虚拟货币的案件都会引起公众的关注,为什么呢?因为公众对“虚拟货币”的认知还是不全面不透彻。 

那么,持有虚拟货币合法么?

从以上的案件也可以看出,目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被认为是一种虚拟资产,我国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合法持有, 还对其作为虚拟财产、商品属性及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予以了肯定。

那么,个人可以继续买卖虚拟货币么?

简单地说,不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常交易,没扼杀、风险自担,但是,不支持继续买卖虚拟货币!

在7月份的时候,央行多次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 警告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 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 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为什么国家屡屡发文,提示防范比特币各类风险、严禁金融机构等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呢?

还不是因为币圈割韭菜惨案不断爆出!

我们都知道上半年,交易所、矿场、银行、主流媒体、自媒体、微信群和QQ群等等,几乎涉及到虚拟货币的行业都遭到了重创,打击已经到达了一定的高度了。但还有一些人打着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名义到处骗人,骗个人信息、骗流量、骗钱的行为随处可见!

在很多微信群里,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垃圾币,而且一打出“空投”的名义,哗啦啦就有一群人头!

这种垃圾币打着拯救苍生的名义,消灭战争、消灭病毒......从名字上就可以感受到虚假、CX;再细品他们的宣传,处处是坑:“只涨不跌”、“真正万倍币”、“扣税12%”......

还有这么一群人以购买虚拟货币为事由,通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诈骗他人财物,币圈能好么?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把赚钱的秘方告诉别人的。也不会有这么好的人带着你实现财富自由梦!

再看看群里那些人的“积极性”,也一点都不惊讶为什么会冒出那么多的带单老师,因为他们的钱太好赚了。

通过此篇,希望大家一定看清虚拟货币外衣下犯罪的真相!不要偏听偏信,盲目入市忽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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