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通证经济学理解“币”与监管

什么是经济学?

你去问10个经济学教授、经济学大师,给出的定义都不尽相同。

然而,这又是每一位从事经济学研究的人应该首先回答的问题。

奥地利经济学派第三代掌门人米塞斯(Mises)给出的答案是:经济学是关于人类行为的科学。

米塞斯把以经济学为典型的知识分支命名为“人类行为学”(Praxeology),也就是人类行为的逻辑。

19世纪70年代,经济学领域有一个奥地利经济学派开始兴起。奥地利经济学派产生的时代,正是古典经济学崩溃的时代。

然而,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研究方式与英国的古典经济学一脉相承。也因此,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研究方法可视为延续了15世纪以来的经济思想。

奥地利学派认为,只有在逻辑上出自人类行为原则的经济理论才是真实的。这种理论的正式名称是人类行为学,而奥地利经济学派长期以来便提倡一种从这种理论所衍生的解释方式。

通证与人类行为

在很大程度上,经济学研究的就是激励机制,即预期的结果如何影响人们的行为。而“Token”是激活一个封闭系统的重要工具。

英文的“Token”,最开始人们习惯于把 Token 翻译成“代币”,我们之前的文章也提到过这种叫法其实是不准确的。

货币背后是货币权,发行货币的权力必须属于国家,所以 Token 翻译成“代币”有点一厢情愿。

它代什么都可以,就是代表货币比较难,因为没有国家的授权和支持,在区块链上发币根本无法挑战货币主权。

将 Token 翻译成“通证”就相对温和,也更加准确:可流通的加密数字权益证明。

最常见的通证之一是游乐场或电子游戏厅的金属游戏币,它是一种类似货币,但限制使用范围、不具通货效力的物品。

此外,移动公司的充值卡,理发店的储值卡,各种网络游戏里的点卡、“金币”,腾讯公司的Q币等,都属于通证。

可见,通证的材质以金属或IC卡为主,也可以是虚拟化的,比如一个电子记账系统。

从人类行为学的角度看,只要人类做过物物交换的尝试,那么货币的出现就是注定的事。而通证作为一种流通范围有限的“货币”,与人类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欧美国家有一种儿童行为矫正法,名为“token疗法”。它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提出的一种行为塑造方法,比如对行为粗野的小朋友,在他讲礼貌的时候发小红花这种通证作为奖励以强化他的正面行为。

巴菲特曾说:“金钱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游戏的记分牌。”可见,诸如积分、通证这种东西,与金钱有相通之处,有着类似的激励作用。

下面先用一个案例解释什么是通证经济。

比技术更稳定、更持久的是人性。如何让高度分散的节点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中高效地针对区块数据的有效性达成共识?能否通过博弈论来设计一套激励系统和治理机制?

比如,能否吸引足够多的人来“挖矿”,以保障系统安全,避免共识机制遭受攻击?能否根据用户行为(主动工作),而产生可货币化奖励?又如,区块链是否自动将利润(Profits)分配给通证持有者?这些都属于人类行为学的范畴。

用经济学的手段,通过发行通证,让通证流转、分配,来激活这个经济系统,用游戏规则奖励善行、抑制恶行。

值得指出的是,经济学激励机制的作用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个人行为者可能会受到协议外动机的驱动。

无币区块链与有币区块链

Token 具体叫什么其实无所谓,其是否具有证券属性才是重点。

无币区块链又叫无通证区块链,即区块链并不通过通证进行价值交换,一般出现在不需要在节点之间转移价值并且仅在不同的已被信任方之间共享数据的情况下,这种区块链其实就是“私有链”。

然而,监管的关键并不在于“有币”或者“无币”。监管的关键在于通证是否具有证券属性,而不在于它叫什么名字。

事实上,私有链一样可以有“空气链”“传销链”这种“伪创新”,不提通证就能绕过监管,其实是小看了监管部门的智慧。

其实,根据国外的监管经验,可以将通证区别对待来监管。

现在很多国家大致上是这样:如果一种通证不是功能型通证——比如它不是一种获得某种功能和某项数字服务的方式——或者也不是通证,那么就会被监管部门分类到“证券型通证”,这种通证需要严格监管。

比如,瑞士将通证分为三类:支付型、资产型和应用型。

而美国的区分则更科学一些,将通证分成以下三类来分别监管:

第一种是货币(Currency)型通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数字货币、加密货币或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

第二种是证券(Security)型通证,很多 ICO 项目发行的就是这种通证,目前对这种通证已经采取全部禁止的政策;

第三种就是商品(Good)型通证,比如在网络游戏里通过“打怪”捡到的“金币”、在网络社区发表内容获得奖励的“贝壳”等,这其实是一种虚拟资产。

这种通证当然也需要监管,但它的风险要小得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弱监管。所以,区块链能否有通证,应该根据具体的行业和应用场景来讨论。

一些区块链应用场景离不开通证“无币区块链”当然可以优先发展,但某些区块链的某些应用场景是注定要“有币”才能成立的。

需要抛弃一种幻想,那就是监管部门会简单到以“有币”或者“无币”论区块链是否合法。事实上,“无币”的区块链也存在“空气链”,“有币”的区块链应用一样可以在监管之下健康发展。

如腾讯公司的Q币,它是一种通证,却不是一种数字货币。在法规之下,它只能运行于腾讯公司这个封闭的虚拟经济体系内。

在一个网站里,不论它的“token”叫钻石、金币、贝壳还是树叶,其本质都是通证;不论称之为通证还是通证,都不能避开监管。

Q币依然叫Q币,却是合法的;某些非法传销即使自称直销,也是非法的。因此,把通证改称通证,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回避监管的幻想。

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网信息显示,腾讯公司已经申请 infcoin、波币、Qbanking、波动星球等商标。此外,度宇宙、网易星球等区块链平台也会发行自己的通证,但这种通证只是一种类似“积分”的东西,而并不是“币圈”人士口中的“数字货币”。

理论上,在企业搭建的封闭体系内,通证是可以存在的,只要不兑换法币,就没有触碰监管底线。就像网易星球、度宇宙都有通证,目前都在低调运营,似乎都在等待一个明确的监管框架。

就当下而言,进行ICO的区块链项目,98%以上都涉嫌违法,在泡沫没有消退之前,监管是不可能放松的。

Q币模式是通证监管的底线

曾听过一种说法:马化腾就是中本聪。这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妄议。

但是,很多游戏公司推出的在线游虚拟社区,确实为区块链通证经济提供了现成的模型。

以腾讯公司的Q币为例,这是由腾讯公司于2002年推出的一种通证,可以用来支付QQ会员服务,以及购买虚拟世界的装备、礼物等。此外,还有一种存在于电子加密货币圈中的通证,名称是QQCoin,但两者没有任何关联。

即使像Q币这样的通证,也一样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

随着虚拟经济的演变,发生了一件腾讯公司也始料未及的事情,那就是其他网站也开始接受Q币支付了。

据官方媒体报道,一些网民开始用Q币购买实体物品,如衣服、化妆品等;一些在线服务开始接受Q币付费;更有赌徒利用Q币规避法律对赌博的限制,将在线赌博赢得的Q币兑换成现金。

最关键的是,产生了很多提供Q币兑换成现金服务的“黄牛”。花旗银行的经济学家黄益平认为,这使Q币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准货币。

由于Q币实行的是对人民币1∶1的固定兑换“汇率”,注定它最终将会被纳入监管体系。

到2007年,已经有学者指出了这其中的金融风险。Q币可以跨平台充值、购物,大有通行全网之势,俨然已经成为一种虚拟货币。于是央行出面呼吁,虚拟货币不可替代人民币购物,不可跨平台进行消费,并隐性点名批评了腾讯公司。这也帮助Q币走上了正轨,在监管框架内发展。

腾讯公司回应称,从未想过发行“货币”,也不认为Q币会成为虚拟货币。腾讯公司还根据政府的要求下调了用户间转让Q币的数量,并关闭了将游戏积分转成Q币的渠道,以减少Q币在市场上的流通量。

2009年1月4日,一个网络ID为“中本聪”的人在北欧的一台小型服务器上,亲手创建了第一个区块——比特币的创世区块(Genesis Block),并获得了第一笔50个比特币的奖励,第一批比特币问世。比特币这种加密虚拟货币仅仅问世6个月,就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警觉。

2009年6月28日,我国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这则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腾讯公司Q币的合法存在,可以视为官方对通证的容忍底线。

形形色色的共识机制,如工作量证明、权益证明、权益授权证明、燃烧证明、重要性证明等,本质上都是一种激励机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块链去掉了以通证为核心的激励机制,将会使很多项目失去活力。

一种通证策略的好坏,不在于它的通证能否在二级市场炒作,而在于它能否真正创造价值,能否用通证激活系统内部生态。

发行通证,不一定非要进行 ICO,也不一定非要上“交易所”。如果能像普通游戏平台一样,在监管框架内发行功能简单的通证,只用于生态系统内部的激励与消费,未必不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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