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s
出品:陀螺财经
编者按:本轮禁令的覆盖范围更广,进一步包括虚拟货币的配套业务,并对这些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近日,币圈再遭重锤。9月24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再发新规整治“虚拟币炒作”,明确了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整治虚拟币“挖矿”, 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在新一轮的禁令下,涉币的相关产业以及概念股有着怎样的变化?这一类禁令有着怎样的意义?
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文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称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坚决依法取缔。同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出台《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并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通知》明确,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一方面,梳理排查存量项目;另一方面,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项目。同时,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进一步开展并网发电数据、异常用电数据分析,运用技术手段监测监控,加强数据中心用电大户现场检查。加大对除来水、调度等系统原因以外的并网电厂降负荷数据监控力度,防止公用并网电厂拉专线直供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对发现的非法供电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此外,要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并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要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此外,还要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通知》强调,将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涉币概念股断崖式下跌,多平台宣布清退中国用户或停止运营
受到当日消息影响,24日多只涉币概念股受到重挫。其中在港上市的火币科技股价一度暴跌至6.7港元/股,跌幅超过30%,创1月4日以来新低。
另外一家涉币概念股欧科云链同样出现跳水,最低跌至0.243港元/股,跌幅超22%,创1月22日以来新低。
在美上市的嘉楠科技、第九城市、比特矿业等跌幅居前。
(9月24日相关概念股行情)
除资本市场外,各地相关平台也对本轮禁令作出响应,开始清退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注册。
据火币官方公告,为响应当地政府监管政策要求,Huobi Global已于2021年9月24日(UTC+8)停止了中国大陆地区新用户注册。对身份认证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存量用户,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UTC+8)24:00之前,在保证用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具体清退细则将通过公告、邮件、站内信和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
除了火币外,另一个知名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币安据称已停止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注册。其APP手机注册的国家/地区选择,已删除中国大陆地区,目前仍保留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据了解,5月19日后,币安一度停止中国大陆地区的手机注册,后于8月16日重新开放中国大陆手机号码注册账户。
另外,还有一些中小平台直接选择停止运营。
9月25日,交易平台BHEX(币核)发布《关于永久关闭平台服务及清退流程公示的公告》。BHEX称,为响应全球各地监管要求,符合各地加密货币法律法规的营运要求,BHEX平台将于即刻起逐步关闭平台服务,10月9日后仅提供提现服务,并于2021年10月16日永久全面关闭,平台关闭后用户无法使用网站和APP端的所有交易功能。
此外,一些加密货币相关工具也都开始终止大陆业务。
9月25日,数据查询网站DeBank官网页面显示,其现已对中国地区用户终止部分功能及服务,仅保留链上余额查看功能。DeBank表示,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相关监管条款,将仅对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地区用户提供相关功能及服务。
另外,宣布停止运营的矿池企业有F2Pool、星火矿池等。包括QKL123、AICoin、CoinBene、AEX、ZKSWAP、TokenPocket、NBMINER、HyperDAO、CoinGecko、CoinMarketCap、TradingView等提供加密相关服务企业也先后宣布停止在中国大陆运营。
《通知》对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有更明确的定义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出台再次表明了监管部门对虚拟币强监管的高压态度,并对此前没有明确规定的定价服务、信息中介等“灰色地带”进行了厘清,杜绝了炒币者的幻想,防范了相关金融风险。
“与以往的政策规范相比,《通知》在明确虚拟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方面提出了新的定义。”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一是直接挑明USDT(泰达币)属于虚拟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二是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于违法,未来会被取缔;三是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不再是灰色地带,已归于非法范畴;四是境外交易平台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五是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
北京链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飞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首次明确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性质,目前主流虚拟币交易平台的“场内币币交易”和“场外OTC”的组合模式在定性上已经没有争议了,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业务或为国内用户提供这种兑换业务已经被明确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
丁飞鹏进一步表示,《通知》发布前,司法实践中对虚拟币的性质的定义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认为属于“虚拟商品”“民间金融资产”,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有的地方认为投资虚拟币属于非法,不受法律保护。《通知》发布后,司法机关可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宣布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晓华对记者表示,《通知》提出,从部委协同联动、强化属地落实、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等方面进行监管,监管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不留死角,体现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币交易的高压打击态势。
陀螺财经总结
这是继今年6月的挖矿禁令后又一轮有关虚拟货币的禁令。6月的禁令主要针对挖矿活动,而本轮禁令的覆盖范围更广,进一步包括虚拟货币的配套业务,并对这些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随着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被定性为非法,在国内那些与虚拟货币高度关联的美股和港股上市企业将面临一系列合规问题,业务转型或全盘搬迁出海将是它们必须作出的选择。从二级市场的表现来分析,经过这轮整治后大部分相关概念股跌至近三个月以来的低点,但虚拟货币现阶段属于较为敏感的题材,市场情绪容易被各种消息撬动,为此近期相关概念股将有较大波动。